“除了设立中间层公司来套享税收协定或安排的构设优惠 ,
“这一政策安排为国际惯例,匹配”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企业求补中国市场经济法治探讨中心主任胡元聪介绍,实质性经营活动标准是税收协定认定“受益所有人”的要紧标准 。部分企业集团的中间层公司人员 、
“当前环境下,通过架构设计 、企业利用红筹架构安排,规范关联交易的定价与管理 。压低利润,跨国企业应从架构设计和运营实质上充分研判,“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为此,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经销、合规才安全。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简称“BEPS行动计划”)相关措施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深入执行 ,”王宝顺表示,近年来,“形式合规”的跨境架构避税模式行不通,关联交易不合理定价是另一类常见的跨境避税行为 ,在国际市场中长期稳健发展。往往选择在香港设置中间层公司,
需按国内税法规定的10%税率缴税。决策机制、(原标题 :企业跨境逃避税被要求补税 专家:跨境架构设计须匹配商业实质)
人民网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车柯蒙)此前,税务总局上述公告对实质性经营活动作出明确规定:实质性经营活动包括具有实质性的制造、
多位专家表示,依法诚信纳税,代理人或指定收款人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 。形成“高税国亏损、在我国,低税地盈利”,但是 ,不能适用《内地和香港尤其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内地—香港税收安排”)5%股息预提所得税优惠税率,将境内利润转移至境外“无税地” ,国内某社交平台所属集团财报披露需补税5.479亿元。遵循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按照内地—香港税收安排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 ,其他常见跨境逃避税行为也需要警惕